本所律師在境外基金、人民幣基金和平行基金對中國投資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,曾處理外國所有權和各種基金的投資結構問題。我們能協助進行種子資金融資、退出與重組、以及公司治理、稅務規劃、高管薪酬等問題。
我們的團隊還同中央及地方監管機構保持合作關系,為客戶就外國所有權、各類基金管理以及投資結構提供建議。